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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绿城桂花城的事情听说了吗?都上电视了~

发表于2010-10-18
       你递交申请书想贩毒,公安局不理你,你去贩毒了,难道是公安局失职?你去贩毒就有理了?这还不把公安局忙死?
发表于2010-10-18

忘了补充了,合同如果有不合理条款呢?而且每个人的需求都不一样,合同这么死板,根本就没法考虑到每个人的要求。难道还不让人申诉了,这也太不人性化了!

发表于2010-10-18

楼上还是对合同法不熟悉,合同是契约,双方没有签约前,可以修改、补充、完善。你可以不签,没人强迫你。但一旦签约,就得双方遵守,违约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条约有罚款条约违约者还要破财。不管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一样的。封建社会道是可以无法无天,你还想倒退到封建社会吗?

发表于2010-10-19
物业的职责是公道,业主违反合同的考虑是私道。
发表于2010-10-20

房屋当然是房主所有啊!可房主不能违反大多数的利益,随心所欲,如违章搭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等等。这些既不道德,也是违法的。试想,如果每个业主对自己房屋随心所欲,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和社会矛盾就会层出不尽。总之,严格守法是避免各种不和皆因素的最好办法。

回到原题,业主有违反契约之处,物业当然有按有关规定执行的权力,不然,物业就是不尽责。业主认为物业做法不合法,可以上诉法院啊。大可不必大动肝火。

其实,每个业主买房时应该仔细阅读有关购房文件,找可以随心所欲处置房屋结构,随意搭建的房子买。省得到时麻烦。估计这种房子现实城市中是没有的,农村自己造的小产权房是不成问题的。

发表于2010-10-21
所以说,要不满意,自己造去就好了,还买什么房
发表于2013-03-05

好像现在可以封阳台了诶。。。

发表于2013-05-29

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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