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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式买房方式,看看你中了几招?

发表于2014-11-12

一、房产证写子女名

  现在,有很多父母买房子,有的为了首付问题,有的为了名下财产问题,还有为了这样那样不的问题,买了房子后,房产证却写子女的名字。

  可是,他们却不知道房产证写子女的名字并不是件好事,以后也许会带来一系列麻烦。

第一: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第二:孩子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

第三: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二、越有钱,越贷款

大多数人的买房思路是:房贷越少越好,有钱就提前还贷,给银行赚利息太不合算了。

  事实上,在目前市场态势下,这样的思路恰恰是不合算的。

  一些比较会理财的人则会:越有钱越贷款,贷款越多越好,期限越长越好。自己的钱呢,去做理财。

三、提前还贷

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会选择提前还贷。但有些提前还贷并不划算,比如,采用等额本金法还贷者。因为等额本金是将贷款总额平分成本金,根据所剩本金计算还款利息。也就是说,这种还款方式越到后期,所剩的本金越少,因此所产生的利息也越少。

  当还款期超过1/3时,借款人已还了将近一半的利息,再选择提前还贷的话,偿还的更多是本金,不能有效地节省利息支出。同样,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购房者,假如还款已到中期,也没必要提前还款。因为等额本息法越到后来归还的本金越多,利息越少。还款中后期再提前还贷,对还贷者而言,该还的利息大头都付了,提前还的只是本金,并没有节省利息。


四、房产过户

这个问题几乎每个家庭或早或晚都会遇到。

  据了解,房产过户分赠与、买卖、继承几种方式,究竟哪种最便捷,哪种最省钱?

继承法—主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1%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税费最低。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即可。但缺点也显而易见:手续繁多跑死人。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证明自己有继承房产的法律资格,或是法定继承人,或是遗嘱指定继承人。所谓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逝世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的财产。第三,因遗产是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赠与法—主要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直系亲属赠与免个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视同买卖,需要支付个税,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此外还有契税3%和公证费1%。

需要提醒的是,以继承法和赠与法过户房产,继承人或受赠人日后卖出此房时,如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否则,将计征20%个税。

买卖法—主要费用:营业税+个税+契税。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最常见的方式,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发表于2014-11-12

这也是醉了

发表于2014-11-12

还真是中国式的

发表于2014-11-12

房产过户费还是挺高的,而且麻烦

发表于2014-11-12

说的还挺有理的

发表于2014-11-12

有钱人买房一般都贷款

发表于2014-11-12

全额付款的都是拆迁户啊 

发表于2014-11-12

提前还贷不是挺好的  就再没有房贷压力了

发表于2014-11-12

房产过户是不是很麻烦啊

发表于2014-11-12

貌似好像写的都是父母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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