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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洗碗工带走酒店剩菜该不该开除?

发表于2012-03-01
7岁的六合妇女李红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当了4年的洗碗工。3个月前,她留下了客人吃剩的一些废弃食物,想给正在读大学的儿子补养身体,却被以盗窃酒店财物为由开除了。新闻在网络上引起极大的反响。 客人吃剩的废弃食物本来要倒掉,李女士觉得可惜拿回家给儿子补补身子是对是 我们不能因为一方是弱势群体一抹的把火气浇往酒店,李女士私自带走客人吃剩的食物本身有错的,吃剩的食物所有权归客人,客人走了处理权就归了酒店,也属了酒店所有,不是李女士所有。开除李女士不表示酒店方面的狠心冷漠,这是工作制度,何况是五星级酒店,淘汰的食物都不允许重复使用,更不允许员工私自带走。 李女士的私自行为不能出现在任何单位,任何私人场地,包括主人房屋前后堆放的垃圾,包含承包人区域内的废弃物品等等,李女士无权得到这些。而李女士的行为却代表了大多数人的生活习惯,应不属偷盗概念,但她违反了酒店的管理制度。 李女士拿走客人吃剩的食物事前没与酒店方沟通,或是得到酒店的允许,因而这种行为变成私自行为。假设你是酒店方,任凭员工私自拿客人吃剩的食物带回家,酒店还有管理制度吗?当然,泔水还能卖钱,钱还能生钱。未经酒店允许,酒店内一切属于酒店资产,李女士凭什么拿回家? 万一李女士拿回的废弃物品藏后变质,儿子吃下后中毒,事态发展到严重,酒店要不要负责?毕竟是酒店内出来的废弃食物。尽管李女士是私自行为,因酒店放纵员工私拿废弃食物造成中毒,打起官司来酒店该承担责任。员工在上班路上出点事单位要负责,李女士是酒店的员工,儿子吃了酒店的废弃食物中毒,酒店可以不闻不问放任不管吗?这对酒店来说不小的损失,没有尽到对员工的管理教育。 我们知道日本企业的严厉苛刻制度,崇尚敬业精神,反对个人主义,所以日企的企业能把细节做到极致,很大程度跟管理有关。那么酒店对李女士这事上能不人情味点?给她个机会或许比以前做得更好?我想酒店的制度如果可以改变,有一天法律会不会动摇?制度用来遵守,你违反了管理制度理应当出局。酒店不是救世主,所有员工通过竞争上岗,安置上岗,一切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做事,否则用人投闲置散,乌七八糟谈不上管理了。 人情味用在企业上是个害人的东西,生活中有些时候我们需要人情味,有些时候我们不需要人情味。李女士遭酒店开除酒店方根本无错,李女士应从感性回到理性反向思考下。 我对李女士的家庭背景深感同情,例子太多,社会的进步靠优胜劣汰,人情冷暖靠社会关怀。祝愿李女士早日找到新的工作,抛弃负面创伤,重新走向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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