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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件事就不用问元芳啦

发表于2012-11-02

   今年9月,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开始试行,随着一个多月过去,这一项制度在购房大军中收到了热捧,一时间,预约的人数量剧增,这项制度主要是在80后中小户型需求者中被广为接受。
 
   根据最新的消息称,江苏镇江市近日推出新公积金政策,其中有规定在子女买房的情况下,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多余”公积金可用来还商贷,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物业费等等,也就是说,子女买房还贷可动用父母公积金。
 
   政策一出,大家的讨论也是非常激烈,各有各的观点。有人认为,中国人自古就非常注重家庭观念,注重房子,尤其是新房,将房子视为成家必不可少的条件基础,于是很多的父母在子女结婚时,往往愿意、主动地不惜花光自己的积蓄为他们购置婚房,这样的政策恰好迎合了父母的心理,帮助子女更好地成家立业。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这样容易助长子女的依赖心理,甚至酿成侵占父母私人财产的悲剧,不值得提倡。换一种说法,就是这样一来,啃老现象会越来越严重。现阶段,我们国家的房地产市场呈现出首次置业低龄化的趋势,一些父母不惜动用自己的养老金为子女购房,一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甚至因为面子问题而要求父母买房,加重父母的负担。
 
   其实每一项制度的实施都有其客观必要性,有人可能又想说:元芳,你怎么看?现在,这件事就不用问元芳啦,他已经忙不过来了。听听房立方的专家怎么说:总的来说,子女买房还贷可动用父母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购房者的还贷限制,有其事按照现在的行情来看,房价在不断上涨,普通的工薪阶层想要买房至少需要几十年,加上利率变化,有条件的家庭完全可以采用这样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减轻负担。当然,一项制度要更好地实行,就需要根据客观情况不断完善、总结,才能更好地发挥原有的作用,扬长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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